關于罪犯陳桂根不予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審查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蘇州 發布時間:2025-05-19 瀏覽次數:323
關于對罪犯陳桂根不予暫予監外執行
立案公示
(2025)蘇0591刑更5號
本院于2025年3月26日作出(2025)蘇0591刑初161號刑事判決,以盜竊罪判處罪犯陳桂根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該判決已生效。罪犯陳桂根以其患有多發性腦梗灶、三級高血壓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并提交了相關證明資料。經鑒定,罪犯陳桂根不屬于《保外就醫嚴重疾病范圍》所列疾病。本院已于2025年5月19日立案啟動不予暫予監外執行審查程序。現將相關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
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我院提出,我院將調查核實后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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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