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對罪犯l劉露露監外執行的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5-04-02 瀏覽次數:300
被告人劉露露,男,1982年8月18日生,公民身份號碼320311198208184918,漢族,中專文化,個體,住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二環西路29號紡南新村48號樓3單元503室。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于2024年4月25日被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因涉嫌犯危險駕駛罪于2024年4月10日被取保候審。經本院決定于2025年3月11日被逮捕,因病未羈押。
本院于2025年3月11日作出(2025)蘇0311刑初114號刑事判決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十五天,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五百元。現罪犯劉露露因患病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向社會公示,公示期3日(從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6日)。歡迎社會監督,如有情況,請于2025年4月6日17時之前向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反映。
監督電話0516-83637773(督察室)、0516-83637733(刑庭)
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