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韓笑,女,1988年2月27日出生于黑龍江省寶清縣,漢族,專科文化,住云南省西雙版納州景洪市。

罪犯韓笑因涉嫌犯詐騙罪,于2020年3月16日被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8日被該分局取保候審,2021年3月17日被該分局解除取保候審,2023年3月27日被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2023年10月12日被本院取保候審。2024年6月14日,本院作出(2023)蘇0803刑初262號刑事判決,以詐騙罪判處韓笑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宣判后,韓笑不服,提出上訴,又在二審審理過程中申請撤訴,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6日裁定準許上訴人韓笑撤回上訴。后韓笑以其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監外執行。

本院受理罪犯韓笑的上述申請后,依法委托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鑒定處進行技術審核。該處于2024年12月2日作出(2024)蘇08法鑒審字第00043號罪犯暫予監外執行組織診斷意見書,結論意見為:罪犯韓笑醫學診斷為“早期妊娠”。

罪犯韓笑系懷孕的婦女,符合可以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依法可對其暫予監外執行。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五款之規定,本院擬決定對罪犯韓笑暫予監外執行。

本院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三日,自本公示發出之日起計算。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限內向本院刑事審判庭提交書面意見。聯系人:法官,電話0517-83589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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