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蘇鹽獄減建字第373號

    罪犯陳敬龍,男,2002年1月16日出生,安徽省亳州市人,漢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41281200201166918,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十監區服刑。

    2022年1月21日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蘇1282刑初640號刑事判決,以罪犯陳敬龍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刑期自2021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2月27日止)。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3月4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陳敬龍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4月、2023年9月、2024年2月、2024年7月獲得表揚四次,確有悔改表現。鑒于該犯系性侵未成年犯罪的成年罪犯,建議從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陳敬龍減去有期徒刑二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