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泰州訊:離婚案件著重調和,是人民法庭維系家庭和諧的保障。近日,顧高法庭根據當地民俗,邀請當事人的“老娘舅”參與離婚調解,順利調和了一起離婚案。

依姜堰鄉風民俗,“老娘舅”在家庭中有著至高無上的中立地位,農村家庭中弟兄不和、夫妻吵架、財產分割等,“老娘舅”參與調解是家常便飯。“老娘舅”的中立往往能感染家庭成員。

在顧高法庭審理的這起離婚糾紛案件中,男方臧某向法院訴稱,女方葛某常住娘家,要求與葛某離婚。葛某稱在娘家居住是因為生養后在娘家休養,否認打罵臧某。接到案件后,承辦法官發現雙方年齡不大,閱歷較淺,婚后并無較大的矛盾,更多的是因各自不能寬容對方,又不能找到有效的溝通方式所致。

承辦法官在與當事人親屬的交談中了解到,雙方有一個良好的調解基礎就是對臧某的老娘舅十分尊重與信任。為了能調解結案,臧某的舅舅被法庭邀請到庭,并自愿擔任臧某的訴訟代理人。在調解中,法官抓住雙方都尊重臧某娘舅的心理,淡化臧某娘舅作為代理人的身份,適時突出老娘舅的權威,讓其充分發揮協調作用。

在法官與代理人的巧妙配合下,歷經兩個小時的勸解和說服,面對老娘舅拿出的調解方案,雙方均俯首認同,最終調解和好,一致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和睦相處,相互包容,遇有糾紛及時進行溝通,必要時邀請娘舅出面協調。

 

編后:將善良風俗引入民事審判,是最高院今年的重點調研課題之一,也是省高院今年的一號調研課題。運用善良風俗審理案件,不是單純的風俗引用,更不是依“風俗”判案,而是要充分運用善良風俗的影響力,發揮其在合法合理合情解決民事糾紛及潤滑社會矛盾中所起的良好作用,讓一些可打可不打的官司由親朋好友、民調組織或法院訴前調解,無論對當事人還是對社會都是有益的。顧高法庭從民間對老娘舅尊重與信任的習俗中找到了婚姻案件調解方式的又一捷徑,不失是對善良風俗的尊重,對婚姻案件的定紛止爭起到了案結事了的作用,有效促進了社會和諧與穩定。